关于开展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7 10:4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申报指南》(泰市监字〔2024〕51号),现开展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重点产业提升、企业研发经营、核心技术攻关等,实施专利导航项目不超过10项,其中,产业专利导航项目2-4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6-8项。

二、申报条件

(一)区域产业类专利导航

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产业)园区、行业(产业)协会、高校院所、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龙头企业等,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申报。

1.相关产业领域有一定数量的科研平台和发明专利;

2.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备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条件,包括必需的人力资源、数据资源等,组建不少于10人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成员需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产业领域技术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

3.项目成果可对外公开发布;

4.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所申报项目与近三年实施的省、市级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产业领域不完全一致。

(二)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

申报主体: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参与申报。

1.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条件,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跃;

2.具备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条件,具有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初、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等)不少于3人;

3.企业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4.近三年未承担过省市级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主体填写《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规划类)》(附件1)或《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经营类)》(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报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1226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填写《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每个县市区、功能区可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其中产业导航项目1项,企业导航项目不超过2项。

(三)备案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及承担单位,进行网上公示。

(四)验收评价。项目实施期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9月。项目完成后,根据验收评审结果,对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15万元资助;对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项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助。

本着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同时符合高价值专利培育“揭榜挂帅”项目和专利导航项目资助的同一单位,按照最高资助额给予单项资助。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技术研发人员与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应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推动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

(二)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完成相关产业或技术领域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数据库等成果。产业类专利导航需形成3000字左右的报告摘要,报告摘要需高度概括专利导航报告内容。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专利导航成果运用,围绕与项目有关的核心技术开展专利布局;建立以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为基础的重大工作事项知识产权辅助决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附件1: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产业规划类).docx

      附件2: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企业经营类).docx

      附件3:2024年泰安市专利导航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联系人: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张铭凯、葛晓晶

 话:8266628、8266601

 箱:zscqghfz@ta.shandong.cn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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