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关于征求《泰安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5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泰安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5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泰安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8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向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反馈意见。
联 系 人:张喆
联系电话:8519155
电子邮箱:scjgzscqk@ta.shandong.cn
附件:泰安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一、起草背景
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实现专利价值、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去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37号);今年5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5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泰安市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有效推动国家、省工作部署落地实施。
(一)强化创新源头供给。深度挖掘企业创新潜力,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联合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驻泰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加速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加强监管。
(二)激发运用内生动力。引导驻泰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专利转化激励,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和创造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
(三)畅通专利转化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企业,推荐其申报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组织专利技术、科技成果路演、“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供需对接活动,加快专利资源的供需匹配,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四)完善转化服务链条。扶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积极为创新主体提供集成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支持相关市场主体设立产业类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加强专利转移转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截至2024年8月9日,未接到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反馈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