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
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技术保护和运用力度,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根据《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第三条 省政府设立山东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山东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评审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奖励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山东省专利奖的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评审工作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评审办公室提出。评审办公室应当认真核实,及时处理。
第六条 申报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山东省专利奖,须填写《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并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4.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须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七条 推荐
山东省专利奖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推荐:
(一)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二)设区的市知识产权局;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省级行业协会;
(五)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
(六)驻鲁部属高校、中央驻鲁科研单位和企业。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报评审办公室。
第八条 受理
评审办公室对推荐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分组,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拟受理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九条 评审
(一)初评。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分设山东省专利奖评审组。各评审组负责对本专业的参评专利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
(二)终评。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查,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答辩,综合评定参评项目,提出拟奖励名单。
第十条 公示
评审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在省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批准
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报省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表彰
省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山东省专利奖每届表彰名额为特别奖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奖金数额分别为特别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奖励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列支。
第十三条 获奖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将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山东省专利奖的,撤销其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协助他人骗取山东省专利奖,属于单位推荐的,暂停其推荐资格;属于专家推荐的,取消其推荐资格。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评审专家取消其评审资格,对工作人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省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专利奖励工作,根据《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及监督等活动。
第三条 山东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
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山东省专利奖的评审活动,研究、处理专利奖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完善专利奖励工作的政策性意见、建议。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公室)是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山东省专利奖评审的日常工作,按照专利奖评审的规程和内容,选择、委托相关组织(单位)和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第五条 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工作依照省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启动,省知识产权局对外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时限、申报范围、申报材料和受理方式。
第六条 《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填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专利信息、自我评价、获得效益、发展前景和获奖情况,按《办法》要求附具证明材料。
申报专利属于多专利组合中核心专利的,其外围专利填写不超过五项。
申报专利可以提名指定参评奖项。
申报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联合申报,部分权利人放弃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其他权利人放弃申报的书面声明。
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声明。
第七条 《办法》第六条所称的经济效益,是指申报专利实施后获得的直接经济效益,包括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获得的净增销售收入、税金、利润等;所称的社会效益,是指在保证国家和公共安全、改善劳动条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消除公害污染、保持生态平衡、环保节能等方面发挥作用所产生具有公益性质的贡献。
经济效益证明应加盖出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证明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第八条 符合《办法》第七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推荐人),负责专利奖申报的推荐组织工作。推荐人是单位的,应当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择优提出;推荐人是个人的,需由两名以上本专业领域院士联名提出。
第九条 推荐人依照《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承担提名推荐、异议答复、答辩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推荐人应在出具的推荐函上填写推荐意见,随《申报书》等材料一同报送评审办公室。
评审委员会建立推荐人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推荐工作。
第十条 评审办公室依照《办法》第六条规定,对申报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示。
第十一条 评审指标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评审指标:
1.专利文本质量;
2.专利性,包括新颖度、创造度、实用度和保护措施;
3.技术先进性,包括领先性、通用性;
4.运用情况,包括经济和社会价值、发展前景。
上述新颖度、创造度、实用度,是指该发明专利性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比,对本技术领域内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领先性是指在该技术领域创新水平的高度、对原有技术具有的颠覆性和不可替代性;通用性是指该技术适用领域的广泛程度。
(二)外观设计专利评审指标:
1.专利文本质量;
2.专利质量,包括创新性、保护措施;
3.理念表达,包括设计风格、美感度;
4.运用情况,包括工业适用性、经济价值、发展前景。
第十二条 评审标准
总体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权利稳定、文本质量优良、技术方案新颖、保护措施得力,专利技术实施运用和转移转化成效显著。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权利稳定、文本质量优良、设计独特且富有美感、造型风格具备社会认可度、保护措施得力、实施后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
(一)特别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颠覆性原创技术发明,能够转变公众习惯,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并在实施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2.在解决我省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3.对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发挥重大作用,并得到普遍应用的。
(二)一等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大技术发明,在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行业或重点领域中实现重要技术突破,并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公共管理和安全等面临的现实疑难技术问题起到突出作用的;
3.对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发挥突出作用的;
4.外观设计用于工业后,产品系列形成了独特设计风格,普遍被国内外市场认可。
(三)二、三等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行业核心技术,在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领域解决了关键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大(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减排、以及城市管理和安全等面临的现实疑难问题起到较大(一定)作用的;
3.对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发挥较大(一定)作用的;
4.外观设计用于工业后,产品凭借独特的设计美感,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一定)的认可度。
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分为技术专家组和专利法律组。技术专家组专家在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按专利IPC分类结合所属学科分类,设置评审单元组;专利法律组专家由评审办公室聘请资深专利审查员、代理人组成,也可以委托国家级或者省级专利评审机构(组织)承担评审工作。
(一)初评
1.客观指标评价,由国家或省级专利服务机构运用专利信息数据库,针对参评专利文本通过机检,对客观指标进行检索评价。
2.技术先进性和运用情况评价,由技术专家组专家依据评审指标,结合申报材料对参评专利通过网络进行评审。
3.专利性评价,由专利法律组专家依据法律和评审指标,参照申报材料对入围参评专利进行评审。
评审办公室汇总客观指标情况和专家评审组评价意见,列出候选专利项目名单。
(二)终评
评审委员会根据初评候选专利项目情况,按比例选取部分优秀项目,组织委员和相关专家对进入特别奖、一等奖的候选项目答辩。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依据初评和终评项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投票方式表决产生终评奖励意见。
第十四条 议事表决规则
(一)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应当有四分之三(含)以上委员参加,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二)特别奖、一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专家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三)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应当获得到会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
(四)参评专利项目在奖项批准公布之前丧失专利权的,评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五条 山东省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奖励等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列支。
获得山东省专利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应将所获奖金按不少于70%的比例,奖励给获奖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其余奖金应用于专利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异议处理
(一)山东省专利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涉及对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列入异议范围。
(二)评审办公室接收异议材料,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形成异议分析材料及处理意见,并向评审委员会报告,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和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
(三)参与异议处理的有关人员对异议者的身份及有关异议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2017年9月3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原《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鲁知管字〔2015〕35号)同时废止。
二、申报流程
1、省局下发通知,市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2、根据省局推荐名额,按照申报项目行业分类组织专家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向社会公示;
3、公示期满无异议,汇总后报送省局;
4、省局按照分配名额情况择优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公示后向国家局推荐。
联系电话:0538-8519155
联系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39号泰安市市场监管局503房间
第五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1999年度,5项)
(金奖)
1、项目名称:等离子束硬化的内燃机汽缸套
专利号:97233013.5
专利权人:山东矿业学院 李惠琪
2、项目名称:电动健身消闲椅
专利号:98310480.8
专利权人:肥城市路兴实业中心木器厂
(创新奖)
1、项目名称:诱导字帖模板
专利号:98221188.0
专利权人:东平县校办企业总公司 吴绪彦
2、项目名称:双轴进料单轴挤出机
专利号:96228016.X
专利权人: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康凤鸣
3、项目名称:健身消闲椅
专利号:97205853.2
专利权人: 肥城市路兴实业中心木器厂
第六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01年度,3项)
(金奖)
1、项目名称:兽药组合物
专利号:95112236.3
专利权人:山东农业大学
(创新奖)
1、项目名称:一种防止中风病的中药的制造方法
专利号:96116104.3
专利权人:肥城市中医院 滕盛斌
2、项目名称:燃煤锅炉窑炉消烟除尘脱硫脱氮技术装置
专利号:98110263.8
专利权人:肥城市新型节能环保设备厂 刘曾春
第七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03年度,4项)
(金奖)
1、项目名称:微波波玻璃纤维干燥设备
专利号:98218857.9
专利权人:张志法\王爱华
(创新奖)
1、项目名称:统包型全阻水交联电缆
专利号:01277820.6
专利权人:山东鲁能泰山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新型集装板
专利号:01261841.1
专利权人:泰安专用汽车制造厂
3、项目名称:万向滚轮输送平台装置
专利号:99246753.5
专利权人: 泰安专用汽车制造厂
第八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05年度,4项)
(二等奖)
1、项目名称:一种高水堵水调剖剂及其生产使用方法
专利权人:刘茂平
2、项目名称:2-甲基-2-甲硫基丙醛肟制造工艺方法
专利权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
(三等奖)
1、项目名称:液压全封闭落地式垃圾中转站
专利权人:泰安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
2、项目名称:一种生产甲酸钙的方法
专利权人:孙宝远
第九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07年度,14项)
(一等奖)
1、矿井冰冷低温辐射降温系统
专利权人:郎庆田 孙春江
(二等奖)
1、采煤钻机
专利权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等奖)
1、一种复合杀虫、杀螨农药混剂
专利权人: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一种植物源药肥
专利权人:毕军
3、治疗慢性盆腔炎的中成药
专利权人:王光辉
4、猪流行性腹泻病防治组合物
专利权人:泰安市山农大药业有限公司
5、蒸汽管回转式干燥机
专利权人:肥城金塔机械有限公司
6、防氢溴酸腐蚀涂料
专利权人:邹文和
7、地下工程注浆锚索
专利权人:山东清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充填矸石液压支架
专利权人:佟强
(优秀奖)
1、高杆作物割晒机
专利权人: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多波厚壁整体成形波形膨胀节
专利权人:王焕庆
3、可伸缩调角式超前支护
专利权人: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4、局部通风机的安全与节能装置
专利权人:李伟 张永建 李玉元
第十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09年度,8项)
一等奖
1、山东农业大学——“以回收热塑性树脂为可降解膜的包膜控释肥料的生产方法”
2、山东省果树研究所——“集水冷、风冷、蒸发冷却为一体的制冷装置”
二等奖
1、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渔船制冷机组”
2、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脱硫石膏和磷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
三等奖
1、山东宁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走式多功能玉米收获机”
2、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谱杀菌剂”
3、张鑫——“一种磁性减阻轴承”
4、邸建友(新汶)——“采场充填似膏体制备系统”
第十一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10年度,5项)
二等奖
1、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一种低介电常数玻璃纤维”
三等奖
1、周满山——“带式输送机用液体粘性无极调速装置”
2、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纸面石膏板热风干燥装置”
3、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原生矸石井下破碎系统”
4、新汶矿务局(王琦、魏国)——“掘进机内喷雾系统”
第十二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11年度,7项)
二等奖
1、山东能源机械集团通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耐腐蚀单体液压支柱及其加工方法”
2、山东华兴海慈新材料有限公司——“医用壳聚糖纤维及其制备方法”
3、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种交捻竹节纱的生产方法”
4、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侧柏蛀干类害虫引诱剂”
三等奖
1、泰安泰山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新型大吨位吊管机”
2、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含生物活性成份的气雾剂的制备方法”
3、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用于染整行业中纱线烘干的微波烘干机”
第十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名单(2012年度,5项)
一等奖
1、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一种下辊中心距可调的三辊卷板机”
二等奖
1、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一种低温法从矿石中提锂的生产工艺”
2、山东国泰科技有限公司——“基于PID集成控制的避难室或救生舱综合生命保障装置”
3、肥城金塔机械有限公司——“一种酒精糟渣干燥方法及蒸汽管回转式干燥机”
三等奖
1、山东能源机械集团大族再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能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矿用液压支架立柱的激光熔覆方法”
第十四届山东省专利奖目录(2013年度,5项)
一等奖
1、以喷涂尿素为底涂层的改性环氧树脂包膜控释肥料的制备方法
专利权人:山东农业大学
二等奖
1、多功能相间配色农用地膜
专利权人:山东农业大学
2、一种介入式合股彩色竹节纱的生产方法
专利权人: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一种专用于聚乙烯包装膜的耐热新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专利权人:山东春潮色母料有限公司
4、制备高纯石英砂的方法
专利权人:山东海友工贸有限公司
第一届山东省专利奖目录(省政府奖,2015年度,1项)
二等奖
1、一种船用卷板机挠度的自动补偿装置
专利权人: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专利号:ZL201110278360.4
第二届山东省专利奖目录(2017年度,5项)
一等奖
1. 筒子纱染色方法及筒子纱染色生产装置
专 利 号:ZL201310155400.5
专利权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先进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泰
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
二等奖
1. 高强度汽车传动轴管双道次WW弯曲组合成型工艺
专 利 号:ZL201310703937.0
专利权人:山东泰丰钢业有限公司
三等奖
1.一种柔性全自动卷板生产线
专 利 号:ZL201310691529.8
专利权人: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
2.连续型气力矸石充填采煤系统
专 利 号:ZL201410741273.1
专利权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一种用于热固性树脂包膜控释肥的工业化生产装置
专 利 号:ZL201110157509.3
专利权人: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项目(2019年度,5项)
一等奖
1. 一种绝缘用高纯电工填料氧化铝的制备方法
专 利 号:ZL 201510333996.2
专利权人:泰安盛元粉体有限公司
二等奖
1. 一株具有较强抑菌作用的枯草芽孢杆菌及其应用
专 利 号:ZL201010589074.5
专利权人: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三等奖
1. 转弯段自适应自动调节托辊组
专 利 号:ZL201310220378.8
专利权人: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180级特细型自粘漆包线及其生产方法
专 利 号:ZL200910014864.8
专利权人:山东赛特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3. 500kV超高压交联电缆及生产工艺方法
专 利 号:ZL01142845.7
专利权人: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第四届山东省专利奖获奖项目(2021年度,5项)
二等奖
1. 一种新型可控生物降解农用地膜
专 利 号:ZL201310615660.6
专利权人:山东农业大学
三等奖
1. 轨道式带式输送机
专 利 号:ZL201510885147.8
专利权人: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一种高韧性角钢的生产工艺方法
专 利 号:ZL201810764506.8
专利权人: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3. 工业烟气净化脱硫脱硝一体化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专 利 号:ZL201110416703.9
专利权人:山东中玻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4. 一种高效合成乙酰氨基葡萄糖的重组枯草芽孢杆菌
专 利 号:ZL201511022766.0
专利权人:山东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山东优秀发明家:张万福(农大肥业)
1、山东优秀发明家:张民(农业大学)
2、山东优秀发明人:曹西森(泰山集团)、程洪良(华宁矿业)
第四届山东优秀发明家
(2013年申报,2014年评选)
1、山东优秀发明家:0人
2、山东优秀发明人:杨越超(农业大学)、鲁墨森(果树研究所)
第五届山东优秀发明家
(2016年申报,2017年评选)
1、山东优秀发明家:杨越超(农业大学)
2、山东优秀发明人:杨树田(泰安华鲁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丁方军(山东农大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山东省优秀发明家
(2021年申报,2022年评选)
1、陈学森(山东农业大学)
Copyright 2020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Copyright 2020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