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废止的16项市地方标准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30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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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山东省标准化条例》《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山东省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市场监管局论证审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拟废止市地方标准16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6月1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书面反馈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联系人:张宝霞 ,联系方式:6136860 ;
地址:东岳大街439号 ,邮编:271000 ;
电子邮箱:scjgbzhk@ta.shandong.cn
附件:拟废止地方标准.xls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