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4-04-11 16:4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和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一季度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任务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4个食品大类614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0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等问题。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泰安市泰山区百氏客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泰安市岱岳区四季果园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泰安市岱岳区黄前镇家乐果蔬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新泰市财腾百货超市销售的黄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新泰润都悦百货超市销售的豇豆(长豆角),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巧山社区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肥城市伟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八)宁阳县美丽商店销售的橘子,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宁阳县泽润熟食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泰安市徂汶景区金勇富强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噻虫嗪、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新泰九田牛烤肉店使用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肥城市花榕稻烤鱼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饮单位自行消毒)(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新泰市金口福快餐店自制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污染物问题

新泰市青云街道藤椒麻辣烫店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合格产品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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