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29 17:17 浏览次数: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代表工作室、市政协提案委的指导下,按照市政府《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2017年12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安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室字〔2016〕6号)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全力真抓实办,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办理工作,得到了各位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12件(建议4件、提案8件),协办24件(建议6件、提案18件)。所有主办件已答复完毕,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我单位主办12件中,吸收采纳了12件,吸收采纳率100%。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定位。

一是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我市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承办科室委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科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及时安排部署。建立完善的办理工作网络,及时对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制定责任分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位。召开办理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各级领导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和规定,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责任领导、主办科室、协办科室、办理要求、办理时限,局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组织协调,使办理工作做到了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完善制度,理顺办理机制。

一是健全办理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对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泰安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办理市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对办理原则、要求、流程、方式进行了严格规范。二是规范答复程序。完善工作流程,要求责任科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办理程序要完整,答复格式要标准。

(三)强化措施,确保办理质量。

一是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将建议、提案的办理和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建议和提案反映的问题实质,妥善解决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避免就事论事、简单化处理,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主动沟通,共商办理。各承办科室按照“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态度诚恳”的原则,积极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听取办理要求,邀请实地指导,积极汇报办理结果,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争取他们参与,增进了互动协调,实现了主办件答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狠抓督促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建议、提案的办理进度,对进展缓慢的采取电话催办、上门督办等形式,督促各承办科室严格办理、按期答复,确保了全部建议、提案的按时答复。

三、问题和打算

虽然我局圆满完成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任务,但仍存在着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认识不够,服务、协调意识不强,个别提案的办理质量还不够高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办理工作由重答复、轻落实向重实干、求实效转变,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更好落到实处。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交流,虚心接受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积极采纳好的建议,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并与协办单位通力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好办理工作,做到建议、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让党委、政府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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