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召开2021年药化械监管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1-04-02 10:41 浏览次数:

4月1日,2021年全市药化械监管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在市局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和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

市局药化科、医疗器械科分别部署了今年的重点任务。 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监测及案件查处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深入分析研判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风险点,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并对具体的防控措施进行了讨论。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洪英同志围绕做好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理清年度工作思路。要树立政治意识、风险管理意识、考核“指挥棒”意识、创新意识,明确全年重点工作,细化责任,逐项落实;二是突出抓好疫苗质量监管,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防疫用药械质量监管、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哨点作用;三是持续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监管工作提质升级。在全市开展“规范化药房”“放心消费示范药店”建设活动,提升药品使用零售环节质量管理水平。开展“以老带新、以干代训”交叉互查活动,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五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会议由市局领导崔应强主持,各县(市、区)局(分局)药化市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市局药品和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科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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