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8 15:2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泰山景区分局,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0〕1号)和省市场监管局《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分工方案》要求,切实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制定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

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一、积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1.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制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推进计划,明确部门分工,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仲裁、公安、海关等多部门联动,压缩涉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限,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平均压减至18个工作日,提高维权效率。

2、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充分发挥代理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才资源优势,实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点对点服务,对企业提出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请求及相关服务需求及时答复办理。

3.发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泰安)维权援助中心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健全标准规范。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三级的知识产权非诉调解机制,增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4.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条件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库,为我市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应对涉外纠纷提供公共服务。

5.按照省局要求,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持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铁拳”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

二、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6.持续开展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

7.加大代理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及时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书。定期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公开数据信息,以及国内外知识产权重大事件信息,国内外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信息等。

8.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诚信建设。

9.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城市(园区)建设及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过程指导和考核评估,确保工作实效。

10.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商用、信息、培训等业务,促进做大做强。

11.积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三、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办理公开透明

12.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实现专利奖励、专利创造资助等业务服务 “一网通办”,实现企业“零跑腿”。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科技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对接、协调,在知识产权流转、知识产权信息运用等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有效的知识产权指导和服务。

13.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直通车”制度,组织相关知识产权专家,深入企业开展专利布局、专利导航、人才培养、高价值专利培育等个性化、精准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

14.完善业务办理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的公示方式,对行政机关内部能够核查的内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对确需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和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15.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政务服务标准,明确业务办理时限,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四、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

16.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努力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题。鼓励并支持银行、担保公司、保险、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相关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联盟。

17.积极做好商标、专利质押融资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数据指标的主动监测、实时分析和动态测算。

18.对企业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实现市内及时办理,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知识产权运用相关数据指标的主动监测、实时分析和动态测算。

19.持续推动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在省级相关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对授权发明专利、专利大户等给予资助,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能力。试点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制度。

五、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20.加强对县市区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21.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统筹负责本地区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实现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2.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在法制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特色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23.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设立工作联系人,加强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和沟通联系。

2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宣传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措施和成效,为推动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25.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

26.研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投诉和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合理化意见建议,要及时归纳整理,在完善制度文件时积极吸纳。

六、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领域特色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7.推出若干便利化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质押融资、维权援助、信息咨询等难题,支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

28.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大专院校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精准培训和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培训。

29.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扶贫兴农富民。积极宣传国家商标局推进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便利化政策,引导农技推广机构、行业协会等主体加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和保护,促进地方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30. 加强对县域知识产权优势培育,进一步提升岱岳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东平县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工作水平和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指导泰山区、宁阳县、肥城市、新泰市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的年度考核,推动具有较强实力和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积极争创国家强县工程示范县;加大对泰安高新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的指导。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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