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批泰安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4 16:46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及权利人:

根据《2020年度泰安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泰知字〔2020〕3号),现将2020年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相关领域工作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失信主体不得申报本年度扶持资金。

二、支持内容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费和评估费补贴

2、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

3、举报投诉奖励

4、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创造培育项目

以上申报项目注册、实施、发布期限截止日期(2020.1.1-2020.9.30)

三、申报材料

(一)专利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费、评估费补贴

1、补贴条件: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取得贷款的,在按期完成还本付息后,给予贴息资助。已享受省级同类补贴的市级不再给予补贴。

2、提交材料:知识产权运用资金申报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借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专利权质押贷款保险合同及缴费凭证;专利评估报告,评估费支付凭证。

(二)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项目

1、资助条件:经省级认定,在我市落地并转化实施的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项目。

2、提交材料:知识产权运用资金申报表。

(三)举报投诉奖励

1、受理范围: 商标侵权;假冒专利。

2、受理条件:①有明确的举报投诉对象;②有具体的举报投诉事实;③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管辖;④举报投诉人应当提供本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⑤举报投诉已由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接收的,可以不予接收;有其他举报机构转交的符合接收条件的举报投诉,应当接收。

3、提交材料:举报投诉奖励资金申报表。

(四)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创造培育

1、强化地理标志(商标和保护产品)作用,助推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协会作用,挖掘地理标志商标的商品价值、文化价值,帮扶特色产品发展,择优打造有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商标给予资助。

2、提交材料:知识产权运用资金申报表。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陆泰安市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120.224.9.142:8361/platform/index/bmfw/#),选择“一网通办”栏目中的“泰安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按照要求如实注册、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材料,点击提交,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险费和评估费补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8日,其余项目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6日。

(二)项目初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结合资金支持范围、申报条件对本区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填写申报汇总表,商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后报市市场监管局。

(三)市级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项目审核、汇总,制定资金支持方案,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部门公开网站公示,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五、相关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追缴其所获得的资助费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视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批评或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诚信黑榜,3年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使用绩效。获得专项资金资助和支持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平台技术咨询:18553889540(电话)  QQ:2542616978

申报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杨林(质押融资贴息)                 8266636

黄勇(举报投诉奖励、地理标志)       8519155

张喆(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项目 8519155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39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内)

邮编:271000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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